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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结合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实际情况制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细则。
第一条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毕业班学生工作干部,专业教师和学生代表等。
第二条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进行全面综合考查,并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包括学业成绩和奖励成绩,其中学业成绩所占比重为80%;奖励成绩包括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所获荣誉称号、发表论文或取得专利等,奖项的认定以及折算分值详见附件《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推免生评选量化积分表》,奖励成绩所占比重为20%。
第三条 按3个专业大类(电气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推荐候选人。各专业大类候选人名额为K*M/N(K为学院专业大类人数,M为学院推免生名额,N为学院学生总人数),并向上取整。
第四条 学院向专业大类分配推免生名额K*M/N(向下取整),按综合成绩推荐。剩余名额在推荐名单中不分大类,按奖励成绩推荐(如相同,按学业成绩推荐)。
第五条 严格组织,认真核实材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评价科学、程序透明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潜质的考核,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第六条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已被录取的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第八条 具有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坚定的时代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高尚,身心健康。
第九条 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第十条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第十一条 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为前四学年)的全部必修课(含实践环节)成绩合格且正考不及格门数不超过1 门。必修课(不含实践环节)正考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第十二条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第十三条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总成绩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推免生。
(1)考试违纪、考试作弊;
(2)受到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含警告)或2次通报批评;
(3)因病或因事处于休学期间。
第三章 特殊学术专长审核
第十五条 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作为第一完成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A1 类)》中的竞赛并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奖励。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素质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四章 推免程序
第十六条 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个人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第十七条 辅导员组织填写《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推免生评选量化积分表》,进行班级评议,初审并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 专业大类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将所有材料上报学院。
第十九条 推免工作组组织专人核实申报材料,对候选人进行排名。
第二十条 推免工作组召开推免生评审会,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
第二十一条 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3天),并接受申诉。
第二十二条 上报推荐名单。
第五章 其它
本细则适用2024届本科毕业生,解释权属于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推免工作组。上述条款如与学校文件相违背,以学校文件为准。
附件: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推免生评选量化积分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专业大类: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个人 得分 |
导员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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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 (100分) |
学位课、必修课(含体育)以及集中实践环节(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70分,及格60分)加权平均成绩,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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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成绩(100分) |
政治 思想 (5分) |
中共党员2分。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爱心奉献、社会服务、新闻报道、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或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立德树人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事迹(见报和见电视),酌情加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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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能力与学术成果(85分) |
大学英语六级通过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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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加2分;国家二级、三级加1分。(不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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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竞赛奖励 (限2项) |
同一项作品按最高奖励计算,团队成员按前三名计算,得分依次递减20%。 A1类: 国家级特等奖50分,一等奖4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省部级特等奖10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 A2类:A1类对应奖项分数乘以0.8。 A3类:A1类对应奖项分数乘以0.3。 注: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utstanding Winner、Finalist、Meritorious Winner、Honorable Mention奖分别计分12分、10分、4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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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 (限2项) |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论文(见刊),按以下标准加分,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加分:SCI加10分,EI期刊8分,中文核心期刊5分,会议(SCI/EI)收录论文2分,一般期刊2分; 国家专利(授权):只对第一发明人进行加分。发明专利每项10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2分。所有文章和专利需与本专业相关,署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见刊未检索的期刊论文乘以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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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表彰 (10分) |
有应征入伍经历加10分;个人受国家级表彰加6分,受省部级表彰加4分,受市级表彰加3分。如全国最美大学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优秀志愿者,石家庄市优秀团员,石家庄市优秀团干部,石家庄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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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得分 |
学业成绩×80%+奖励成绩×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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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签名: 辅导员签名: |
注:(1)出示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及举办竞赛活动的正式文件方可加分,具体级别由学校审核后确定。 (2)得分栏由学生个人依据实际情况填写,辅导员审核属实的打“√”,不属实的打“×”,待定的打“O”。(3)所有论文、专利,学生必须为第一作者。